臨時被以前同事叫上去台北聚餐,想想實在許久未見了,便準備準備到內湖去吃飯,來的人不多但結婚有子、頂客族、未婚者都有,許久未見的大家話題當然就從基本問題開始,於是與C 跟R 談到了愛與承諾(起因於我跟大家說「我若結婚就不用猜想是否因為懷孕,一定就是。」),R 認為婚姻是一種因為愛的責任而必須給予的承諾,C 也認為愛到深處,婚姻該是種狀態的呈現。
我呢?我的想法是什麼?説實在的我並不認為婚姻是一種「愛」的承諾,因為愛無法被承諾,它是個多變又無法掌控的狀態,愛與不愛來自於彼此的互動,是一種恒久的多變,當我們不定時審視自己都會訝異於某些觀念或行為的改變,更何況是倆個獨立的個體以及兩者的集合,但是否因為這樣就不去承諾?猶記得自己以前所祈求的承諾,現在想想其實並不是對愛的需求,而是對於生活穩定度的控制,因為愛所以想這樣生活下去,於是希望得到這樣的承諾,生活狀態基本不變的承諾,但這不是愛的本體,也不是愛的需求,而是人類對於定數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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