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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回應的求助

常收到一些轉寄的信件,內容多半是對於某個個案所遭遇的困境,需要請求大家的協助,無法提供協助者,請轉寄信件給更多的人。在當年網際網路興起,那時跟著大家,愛轉寄好文章的我,不論可否提供協助,總會順手把這樣的信件轉出去,讓事件曝光率增加,心想或許別人能提供他們所需的幫助。

伴隨著社會詐騙事件、網際網路謠言的增加,以及自己使用習慣的改變,轉寄的動作,越來越少了。畢竟,不是每封求助信件內容都能輕易被查證,方便查證的又多半讓人發現,信件描述內容是假的,或者已經結案。久而久之,對於這些求助信件,只能視而不見......卻有點自我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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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來了封信,因為感情中出現的困擾,求助於我,要認識雙方並被信任的我,幫忙為他們的感情打強心劑。感情的事情,處於場外的人,怎能涉入呢?就算伸出援手,對於他們的感情也沒有注意,於是我把信件擱置,放著。

當我們遇上沒有經驗處理,或處理不好的事件,總會期待一道曙光來引領我們前進。感情,很獨特的是一個外人無法介入的領域。身旁的友人可以給予建議,提供支持或反對,但卻只有身處於內的人,才是真正下決定的人。如果連這都不能懂得,如何去談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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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把上面的想法,分享給轉寄求助信件的友人們。更不會直接對不斷寫信來分享心情的學生,述說我的想法。因為我仍私心的享有著一個念頭--只要還能夠給予別人一點隱性的支持,即使僅存著一點點,也好。


轉寄信件的友人們,還存有的良善是值得被珍惜的。學生們願意繼續信任自己,是一種肯定。雖然我並無法提供任何實際的幫助,卻至少不會潑熄他們內心的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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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中國信託及星橋國際影城

今天(2007/03/16),我收到了中國信託信用卡帳單,其中有一筆來自12/25星橋電影1,980的款項,去年底爺爺過世正是那個期間,看電影抒解心情的機率只有百分之十,但是找六七個人陪我去看電影解煩悶的機率大概是百分之零點零零零零零零零一,只能說我夠小心警慎,還是打了幾通電話確認當天行程,完全沒有任何訊息提供我,會進行這樣消費的證據,所以打了中國信託的0800 在通話的過程中,慢慢的讓我清晰的回憶起,這應該2004年功夫那部片的消費,那時所上的人們對於這部片的瘋狂,讓我有著深刻的印象,但也讓我十分訝異,星橋隔了這麼久來請款,最好記憶力有這麼好啦,要不是所上眾人對功夫的狂熱使我訝異,哪能讓這件事情在我心中產生印象,難道 商家請款沒有期間限制的嗎? 消費者對於商家會馬上請款(或三個月內請款,最多一年)的預期算是合理吧 , 難道在民法、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OOXX的法規當中,或銀行與商家的內規裡,也都沒有有效請款期限嗎? 或者每個信用卡的持有者都得變成超級資料庫,或者得謹謹慎慎的過日子,免得老是得為了那不大的數字,查東查西的? 另外,客服員吳先生回答我的過程中,只是不斷強調,若帳單有誤,就不用繳這筆款項,挖哩勒,這不用你說也知道,我只想知道,若帳單有誤,我花的這些時間,打電話的費用,甚至是上來部落格抱怨的這些零零總總, 誰要為我負責? 更何況,吳老大您還回覆我,銀行無法擔保這樣的情況不會再發生,難道消費者就只能自嘆倒楣? 為何對這件事情如此感冒是因為: 使用信用卡是想對自己的消費狀態有所紀錄,現在到反而用來考驗自己的記憶。 農曆年前才因為之前卡片年費跟他們處理了很久(他們自己將白金卡錯發成金卡,在我取消後一年多又跟我收年費),最後在沒有產生任何實際損失下,懶得為自己的權益爭取(那時客服小姐說卡片若被複製,即使我現在取消,以後風險還要自負,要我同意並進行錄音)。 我記得這筆消費當時我進行了實驗,發現星橋的內控有問題,印象沒錯的話,我有付到這筆款項(倘若記憶沒錯,那麼此刻又證明中國信託內控有問題) 對於特別(異常)狀況之發生,中國信託並沒有主動告知消費者,要是笨笨的沒看清楚帳單,或是沒去電詢問,損失就在消費者身上,消費者的確應該要注意自己帳單與權益,但難道銀行不可以(or 不應)對特殊狀況做提示嗎? 基於以上四點,加上這次詢問,覺得當他們客戶就像是冤大頭一般,讓我決定好好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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