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個「接案」的過程到結束,有一些自己的做法想要講清楚,算是 show my rules 系列之一吧。 首先我想說的是 --我喜歡賺錢,也很愛錢。 從網際網路興起那時的公司e化風到現在,怎麼專寫網站的我沒接過幾個case,反而都在企業內部工作,沒有去賺那大筆大筆的鈔票呢?因為我知道跟業主溝通很麻煩,而我討厭麻煩事,如果今天我是個sale 那麼這是我的本業,我會樂於進行這樣的動作,可惜我不是,所以總在外部成本最小的狀況下才接case,比方說有默契的art 找我幫忙coding,或者是熟識我習性並信任我朋友負責網站建置業務之類的狀況下我才接,當然,這樣的報酬就會較少,我也會自動的降低價格,反應彼此省下的「溝通成本」,$$我很愛,只是沒愛到願意承擔麻煩。 這個由學長主動發包案子,我以為符合以上所言,加上彼此私下情誼不錯,又都是技術背景出身,因此告知他不是一般接case 的考量後,就開始進行作業,沒簽合約、沒收訂金。 教訓一:business 就是business 學長在業主的角色扮演的很好,而我的演技就差了,說實在的並沒有意識到我在進行商業活動,記得第二次去學長那請他挑選網站設計樣態與色調的時候,學長說我present 的不好時,我回應本人不是業務的當下,就應該了解對方的暗示了,原來對他而言這就是business,也難怪後來詢問學長建置意見時,他常不予回應,落差早在當時就種下,只是我沒有意會到而已。 曾老說過「要學會公私分明」,還記得一年級的時候接所上網站,那時候的我就是用 公 態度去處理,但讓我感受到自己不夠合群,對我來說寫code是種工作,領了助學金更該當工作處理,可惜狀況反應不良只好調整,把公領域便成私領域,不要有過多的堅持。 研一的情況是以感受去體會到的,而這次接案我有明白表示,這個case 是當作私領域在處理,因為彼此的情誼與信任才為之的感受,沒有被感受到嗎?這麼明白的表示,不會被當作價格談判中的手段吧? 教訓二:不要以自己認知到的background 去做過多的揣測 直到今天拒絕案子繼續的對話過程中,我才了解對方對於網站建置這回事並不了解,網站承包這件事情跟網路系統配置是不同的,網站成立的目的與想要傳遞、呈現的目標是業主給的,對於企業目標並不會有人比業主清楚,今天若業主並無建置計畫,那麼sale 當然要畫大餅提升業主意願,但若事業主要建置,那麼便是業主把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