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7

該死的中國信託及星橋國際影城

今天(2007/03/16),我收到了中國信託信用卡帳單,其中有一筆來自12/25星橋電影1,980的款項,去年底爺爺過世正是那個期間,看電影抒解心情的機率只有百分之十,但是找六七個人陪我去看電影解煩悶的機率大概是百分之零點零零零零零零零一,只能說我夠小心警慎,還是打了幾通電話確認當天行程,完全沒有任何訊息提供我,會進行這樣消費的證據,所以打了中國信託的0800

在通話的過程中,慢慢的讓我清晰的回憶起,這應該2004年功夫那部片的消費,那時所上的人們對於這部片的瘋狂,讓我有著深刻的印象,但也讓我十分訝異,星橋隔了這麼久來請款,最好記憶力有這麼好啦,要不是所上眾人對功夫的狂熱使我訝異,哪能讓這件事情在我心中產生印象,難道商家請款沒有期間限制的嗎?消費者對於商家會馬上請款(或三個月內請款,最多一年)的預期算是合理吧難道在民法、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OOXX的法規當中,或銀行與商家的內規裡,也都沒有有效請款期限嗎?或者每個信用卡的持有者都得變成超級資料庫,或者得謹謹慎慎的過日子,免得老是得為了那不大的數字,查東查西的?

另外,客服員吳先生回答我的過程中,只是不斷強調,若帳單有誤,就不用繳這筆款項,挖哩勒,這不用你說也知道,我只想知道,若帳單有誤,我花的這些時間,打電話的費用,甚至是上來部落格抱怨的這些零零總總,誰要為我負責?更何況,吳老大您還回覆我,銀行無法擔保這樣的情況不會再發生,難道消費者就只能自嘆倒楣?

為何對這件事情如此感冒是因為:
  1. 使用信用卡是想對自己的消費狀態有所紀錄,現在到反而用來考驗自己的記憶。
  2. 農曆年前才因為之前卡片年費跟他們處理了很久(他們自己將白金卡錯發成金卡,在我取消後一年多又跟我收年費),最後在沒有產生任何實際損失下,懶得為自己的權益爭取(那時客服小姐說卡片若被複製,即使我現在取消,以後風險還要自負,要我同意並進行錄音)。
  3. 我記得這筆消費當時我進行了實驗,發現星橋的內控有問題,印象沒錯的話,我有付到這筆款項(倘若記憶沒錯,那麼此刻又證明中國信託內控有問題)
  4. 對於特別(異常)狀況之發生,中國信託並沒有主動告知消費者,要是笨笨的沒看清楚帳單,或是沒去電詢問,損失就在消費者身上,消費者的確應該要注意自己帳單與權益,但難道銀行不可以(or 不應)對特殊狀況做提示嗎?
  5. 基於以上四點,加上這次詢問,覺得當他們客戶就像是冤大頭一般,讓我決定好好的來維護自己權益。

歷經了跟客服半個多小時毫無結果的爭辯後,我放棄0800,轉而到網站客服裡填寫資料,希望能夠獲得滿意點的答覆,或許這也可以成為日後某個莫名受害者的參考資料,以下為我填寫的內容,有後續報導再來繼續編寫這篇文章,要是大家有什麼妙策或參考條文也請潛出水面留個言吧。


----致中國信託文----

本人於
3/16()收到貴行信用卡帳單,發現其中有疑慮款項如下:

消費日 入帳起息日 消費計收費摘要表 台幣金額
12/25  03/06 星橋電影有限公司 1,980

致電由客服人員吳先生(編號522)服務才發現此筆帳款為2004年之消費,幾點疑慮煩請回覆:
  1. 貴行除代為查詢處理此帳目狀況外,有無積極措施?
  2. 此項消費日期甚遠,應屬特殊狀況,帳單條列方式無法呈現,貴行亦沒有特別標註提醒,除身為貴行客戶對於服務品質產生懷疑外,相同情形是否可能再發生?貴行是否有應對措施?
  3. 如果貴行在調查之後確認帳單有誤,採取糾正之措施為何?後續狀況處理是否會告知消費者,消費者權益如何獲得保障。

如以電話方式連絡,請盡量於中午用餐時段(12:00~13:00)來電,謝謝。

21 則留言:

四非書房 提到...

網路上查到:

通常導致帳單不符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1.發卡機構作業上的錯誤。
2.卡片遭偽造或冒用。
3.持卡人忘記自己有這筆消費。

持卡人只要認為帳單上那一筆交易金額有問題,可以直接以口頭 或書面方式(每家發卡機構的做法不盡相同)向發卡機構反應, 發卡機構會自行向原交易發生地點的收單機構調閱原始消費簽帳 單,以確定此筆交易是否有問題。 如果是卡片遺失遭冒用,只要持卡人在免責時間內完成掛失手續 ,則所受的損失將全由發卡機構負擔,持卡人不會有任何損失。 如果是卡片遭偽造,因為與持卡人完全無關,持卡人更不必擔心 有任何損失。 萬一是持卡人自己忘了有這筆消費而要求發卡機構調閱簽帳單, 最後確定這筆交易無誤,則有些發卡機構會要求持卡人支付調閱簽帳單的費用每筆新台幣一至二百元不等。

X~只有寫持卡人錯誤需負擔的費用,難道發卡機構有錯,就完全不用負責嗎?

四非書房 提到...

終於看到個比較紓解鬱悶心情的了

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
(財政部九十年四月十三日台財融(四)第九○七三四五○號函准備查修正)

四、帳務

1.發卡機構在爭議款項尚未查明確實原因時,發卡機構不得將該持卡人資料掛入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不良檔。

2.發卡機構對爭議款項應於受理後14日內告知持卡人處理狀況及進度,調查期間應該停止計算利息。當確定為持卡人責任時方得收取爭議款項處理期間之利息。

匿名 提到...

dear Kate..

妳說出了我的心聲....
因為我今天也收到了...
當場傻眼...
而且,現在叫我怎麼查
當時是不是繳過那筆錢啊
兩年多了ㄟ~~

四非書房 提到...

別傻眼,根據我跟他們反應的結果,除了這筆帳目前掛著,讓人心煩之外,其餘包含手續費的部份,全部由中國信託負擔,另外,我還查到民法的相關規定,應該是不用繳這筆錢的,就不知道你的消費是哪一種。


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如果你也是錯在星橋,那麼我們可以訴請取消他們的刷卡機的使用權(哼!看看他們業績會不會掉一半,不過這部分還要查一下作法),如果錯在中國信託....我要去蘋果給他鬧一下。

不知道你的實際狀況如何?

匿名 提到...

那我應該也過兩年啦..
我也是去看功夫~~
而且那時號召朋友一起去~
我記得是我先上網預定16張票吧~~
地點在中壢大江的星橋影城....

四非書房 提到...

怎麼都是類似的消費呢!這樣真的很怪,你不會已經付錢了吧,現在我要先等中國信託的回覆,看他們的帳目確認的如何,再來進行日後的步驟。

你呢?處理的如何,保持聯絡,等著看好戲如何。

匿名 提到...

你說的付錢是指這期嗎?那還沒....
因為我實在忘了當時有付錢了嗎!!
不過我是還沒打去中信確認!..
需要先打去通報嗎?

四非書房 提到...

當然要打電話去反應,不然你要直接付$$ 嗎?不確定就不要付,但直接不付會變成你的信用問題。

你可以直接跟客服人員講這個民法規定(因為我是後來才找到這項法律規定,所以當時並無法直接爭取自己的權益),不過線上客服可能沒有權限,所以請他幫你記錄並且請有權限的主管回電給你,我想這樣最簡單迅速,也才不會讓自己信用產生問題。

匿名 提到...

唉唉...
他們一樣是要查..(還要簽切結書!)
看他們能搞出啥吧!

Law 提到...

你好:
我也發生了類似的狀況
小弟之前有張匯豐信用卡,在去年約3月時候已經剪卡,這次放假回家,發現有張帳單在星橋影城消費 (將近一年沒去了);詢問過匯豐客服人員後的結果竟然是
入帳日期 2007/03/03 簽帳日期" 2004/12/26 "(天阿!這也過太久了吧!)
(但是帳單上面的 入帳日期03/03 簽帳日期12/25,沒有寫年...)

客服人員說是星橋影城那邊的電腦系統問題
他們確認過有這筆帳,如果要調閱資料還要"100元"手續費,
而且帳單繳費期限已經過了(4/2),請我今天一定要繳,然後說如果我還有問題請我去詢問星橋影城;後來撥了星橋影城電話,只有撥分機的選項(分機我怎麼知道打給幾號...),寫了mail也沒回我
近日我在BBS上也看到不少網友有同樣的問題

四非書房 提到...

sunyau 大大

不知道你是在哪個BBS看到相關討論的?我也想上去看看。

我覺得你要跟匯豐爭取自己的權益,這樣的消費在民法相關條文規定是可不用支付的(↑見上文),看來匯豐的服務比中國信託更差,請客服人員轉接給主管,我想態度堅定的請他處理,看看是不是能先將這筆帳款歸到有疑慮的帳單上,暫時不用支付。然後慢慢處理,目前我這邊中國信託還沒給回應,Anyway 記得跟要問清楚你在匯豐的聯絡窗口,畢竟這事情解釋起來也很繁雜,記得你何時跟何人聯絡過,可避免他們規避責任,看電影的票價雖不高,但事關消費者的權益呢。

Law 提到...

Dear Kate 大
(大大,真是不敢當了,小弟還得向您多學習)

我所說的BBS是"PTT"的creditcard板上~
"信用卡帳單出現兩年前的消費紀錄"討論串
有空你可以上去看看

今天看完你的網誌後,又撥給匯豐的客服
(匯豐似乎不是免付費電話...)
這次的客服人員卓小姐(528)熱心且細心許多
(上次那個應該記下來投訴一番)
幫我詢問且確認不必繳100元手續費
填寫一張爭議帳款申訴聲明書傳真過去
再來就是等銀行那邊查證後的消息了

四非書房 提到...

說到這個... 至少過了兩星期了吧,去中國信託追蹤一下這件事情....


對了,昨天我有mail 給蘋果日報,剛剛也上去看了ptt 的討論,果然都是星橋的耶,恩... 有鬼。

Unknown 提到...

我也是啊....這期的帳單台新銀行的
也是出現95年12月25的刷卡記錄...
但這張卡從94年9月後就不曾有過任何消費了...之間也只去過一次星橋影城用團體票看電影...看起來很像是星橋那裡盜刷利用時間的漏洞..讓消費者誤以為是自己的消費而付款

四非書房 提到...

To. always

那台新銀行處理這件事情的態度如何呢?


To All:

蘋果日報記者想要拍帳單,有沒有人也住元智這附近的?? 一起收集一下。

Unknown 提到...

一樣...要我寫申請書調資料
45天的工作天之後才能知道
我從94年後都改用電子帳單而已
我再寄給你..

Unknown 提到...

我不知道要寄去那裡耶..QQ
可以給一下mail嗎?
我的電子帳單除了姓名以外
沒有重要資訊了..
所以我會直接整封轉給你..

四非書房 提到...

To Always

他來過了,看來不是挺需要這些東西,所以我把我的mail 刪除了,謝謝你唷。


To 關心這件事的人

水果日報的記者在訪問我之後,跑去大江找星橋做訪問了,他提到有另外一個個案已經請律師打官司,後續的追蹤要等到他採訪完。



恩.... 我還是想知道,這件事情的正面效果會是啥,繼續追蹤吧!

匿名 提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416/17/czk4.html

所以不用付了嗎?

四非書房 提到...

應該是不用繳了,不過還是想搞清楚「消基會表示,業者超過兩年沒請款,消費者可以拒付,因為請求權只有兩年」這段新聞的真正內容,畢竟這種情況還是有發生的機率。

這筆錢我拒付,反正星橋可以求償,目前打算找個單位把它捐出去。

四非書房 提到...

影城刷卡 2年後追帳款--有人被妻疑搞外遇 怒轟太誇張 【蘋果日報投訴組、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民眾消費刷卡,兩年後業者才追討帳款,可不用付!多名民眾向《蘋果》投訴,指近日竟收到兩年多前到桃園縣中壢市星橋國際影城刷信用卡買電影票的帳單,有人還因此被老婆懷疑搞外遇,他們紛紛批評:「業者實在很誇張!」

離譜疏失
星橋國際影城負責人葉旭華坦承,是會計人員疏失,未在當時請款,才導致現在須追債。消基會表示,依《民法》規定,消費帳款超過兩年,民眾可主張不必付款。


陳先生的信用卡去年已剪掉,4月竟收到帳單,經查才知是業者擺烏龍。蔡惠光攝

業者坦承會計搞烏龍
中壢范小姐說,日前收到三月份帳單,卻發現一筆十二月二十五日在中壢星橋國際影城的消費紀錄,「我以為是去年底的事,但那時我爺爺剛過世,不可能去看電影。」她向持卡銀行中信銀查詢,才知是二○○四年聖誕節的消費。「現在都二○○七年了,怎麼這時候才來要錢?」

在桃園大溪當代書的呂先生說,今年三月收到已剪掉的信用卡帳單,上頭有一筆刷卡買兩張星橋國際影城電影票費用,由於帳單都是妻子處理,「我老婆看到帳單,還以為我聖誕節跟哪個女人去看電影!」害他有口難言,經查為兩年多前的帳款,他認為太離譜。

桃園陳先生說,收到帳單時,他以為是銀行的錯,但得知是影城的問題後,他說:「真是太不應該了。」他不打算付這筆錢。另批踢踢實業坊(telnet://bbs.ptt.cc)上也有十多人抱怨此事,還痛批:「這麼久才寄帳單,是要考驗記憶嗎?」

對此,星橋國際影城負責人葉旭華說:「是我們出的大烏龍,很抱歉。」她表示,因當時電腦系統剛轉換,所以一遇斷線就需改手動申報,但會計卻忘了,今年二月才向銀行請款。葉旭華表示,這些帳單從二○○四年十二月六日至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都有,共四千兩百七十七筆,總帳款達三百二十七萬元。但她也承認沒把握能追回這筆錢,「已有認賠的心理準備。」


陳先生二○○四年12月25日消費,到今年2月底才請款,3月入帳。

「不必繳但勿不理會」
與這筆烏龍帳款有關的銀行均表示,如果消費時間超過兩年,民眾可向銀行申訴列為爭議帳款,可以不必繳納,但切勿不理會,以免影響信用。
消基會金融消費委員會委員郭尚義說,因《民法》規定消費帳款的請求權時效只有兩年,只要被追討的帳款,消費時間超過兩年,民眾就可主張不必付這筆款項。




信用卡爭議款處理方式
.若請款商家弄錯,要求對方刷退或撤銷帳款
.若與商家對帳款內容有爭議,可向銀行申訴列為爭議帳款
.商家或銀行不肯撤爭議帳款,可向相關單位申訴
.非經銀行同意,切勿私自不繳,以免影響信用

申訴管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02)8968-0899
.消基會總會 (02)2700-1234
.銀行公會(02)8596-2345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上述單位